国外工程质量第三方试验检测发展情况
(一)德国德国对工程质量检测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采取由州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和授权给国家认可的具有第三方性质的私人质监公司,代表政府对所有新建工程和涉及结构安全的改建工程的质量实行强制性监督审查;另一种是政府直接监督检测机构。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质监检查一般均由政府机构直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于私人工程则委托给第三方试验检测公司。德国政府对工程质量第三方试验检测公司无资质方面的要求,但是,十分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任何没有参加协会的检测公司或企业,均不可营业。协会的主要作用是运用成熟的办法进行管理,对违反行业公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经济手段处罚,严重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从事检测行业。检测机构或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德国认可委(德国实验室认可委由15 个认可机构组成)相关机构的认可,这些机构主要为德国检测认可机构(DA P)、德国化学认可机构(DACH)、德国技术认可机构(DATec h)。其认可的准则是EN ISO/IEC17025 :1999,《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以及EN 45004(June 1995)《不同类型机构执行检查的通用运作标准》等。
(二)英国英国是将建筑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委托给英国皇家土木工程师协会、英国皇家测量师协会、英国建筑师注册委员会等协会和学会,由协会和学会对个人执业资格进行严格的注册管理。英国政府规定政府委托的私人第三方质监公司人员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承包商、建筑设计师必须建立各自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需通过英国认可服务机构(UKAS)按国际标准EN45001 和ISO EC Guide25(ISO 17025)
进行的评审和认可,取得UK AS 的认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实验室的质量管理。
(三)法国法国政府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而是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促使建筑企业提高工程质量。法国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一般由私人质检企业承担。质检企业在营业前,必须取得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委员会审批颁发证书,并每两至三年经发证机构复审一次。
为了能使质检企业保持第三方客观公正的地位,他们不得在国内参与除质检以外的任何商业活动。质检企业在接受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任务后,从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标阶段开始,直到工程竣工,最后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送予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法国的质检公司均配备完善的检测设备,以保证质量检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法国实行典型的强制性工程保险制度。法国的《建筑职责和保险》规定,凡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所有单位均需向保险公司投保,而保险公司要求每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委托一个质量检查公司进行质量检查。
(四)美国美国政府主管部门直接参与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
在美国,政府参加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的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的检查人员;另一类是政府临时聘请或要求业主聘请的,属于政府认可的外部专业人员。后一类监督检查人员直接参与每一道重要工序和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由他们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对工程材料、制品质量的检验都由相对独立的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在所有监督检查中,又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隐蔽工程作为重点。
美国对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并没有强制性的资质管理,实验室可根据需要通过国家自愿实验室认可计划(NVL AP),NVL AP 的主要技术依据也是ISO/IEC 17025,企业获取资质的行为是为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更重要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上述几个发达国家工程质量检测的发展情况,可以反映出他们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方面都具有一套较好的管理方法,国外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大多属于中介服务机构,这些质量检测机构往往由行业协会来管理,而政府部门主要职责是监督和协调,行业协会成为政府和检测机构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从而避免政府卷入法律纠纷。在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或企业自身管理方面,无论是否需要通过资质认可,其管理体系都必须执行国际通行的准则(ISO/IEC 17025)。
两点重要启示
我国工程试验检测行业从形成到今天,已经经历了20 多年的发展,规模由小变大,工作类型由单一到综合,试验检测市场化的概念从无到有,从暗到明。如今,全国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近5000 家,其中企业试验室数量大约占40%,监督检测机构占30%,科研院校检测力量占30%,为我国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速度逐渐加快和建设规模逐渐扩大,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强度和压力越来越大,根据我国国情积极吸收国外先进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促进我国工程质量的检测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就显得迫在眉睫。
(一)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第三方试验检测制度近年来,我国基础建设投资额呈明显递增趋势。国家基础建设投资规模逐渐扩大,而国家主管部门人员又相对比较稳定,导致对部分工程的监管力度不够,致使建设工程质量出现一定下滑趋势,并导致一些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为此,政府主管部门必须转变职能,不能既承担工程监督管理职责,又开展检测活动,应通过改革将检测工作从监督工作中分离出来,积极倡导国内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参与工程质量检测。
虽然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在积极地实践第三方试验检测制度,但尚处于试验和试行阶段,为了加快该行业的发展,国家政府部门应积极吸收和借鉴德国、英国、美国等国家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开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市场,尽快建立起完善的第三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法律法规体系。
(二)加快提升工程质量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实力目前,国内建筑业市场的国际化程度逐渐加深,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机会越来越多,出现国际性工程质量纠纷在所难免,纠纷裁决需通过国际一致认可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来判定。就竞争力而言,我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相对薄弱,存在着竞争意识弱、服务意识差、缺乏规范系统的理论研究和强制性的法规约束等问题,面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缺乏必要的检测手段和方法,承揽业务的能力和范围存在一定局限。这就要求我国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也必须按特定的准则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如国际通行的准则IS O / IECl7025 :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等)并不断加强国际交流深度和广度,使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管理能力、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使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这样,我国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才能在激烈的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