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ZZCDL2011005-1
招标代理: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泰州市旅游局
报名截止:2012-01-11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州市旅游局的委托,就其单位所需的“沪宁高速广告位租赁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沪宁高速广告位租赁服务。
二、广告开始发布时间及租赁时间:
广告开始发布时间为2012年2月18日前。广告租赁时间为12个月。
三、项目内容简要说明:
1、广告位地点:以沪宁高速阳澄湖服务区为中心东西约2公里或以梅村服务区为中心东西约2公里范围内的高炮广告位;
2、租赁数量:一个。
四、项目内容服务要求:
1、广告位幅面21米×7米或18米×6米,喷绘材质按同类标准,高立柱按同类标准,可亮灯数量按同类标准;
2、灯光时间:亮灯时间不少于每天四小时,春夏季每晚18:00-22:00,秋冬季每晚17:30-21:30。夜间应保证清晰、醒目,达到应有传播效果;
3、供应商应保证高炮牢固可靠、画面完整、清洁美观,确保发布效果,如出现破损或不能正常亮灯等现象,应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
4、广告制作的材料和工艺要求为喷绘外打光布;
5、恶劣天气(如台风)造成的损害,由供应商负责修复;
6、合同期内,广告画面内容须免费调整三次,广告平面设计图由采购人提供。
五、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中有广告制作和发布的经营范围;
3、有高速高炮广告位经营(代理)权。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11日下午17时前;
2、报名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青年路邮政大楼附楼(泰州电视塔向北200米)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广告位通过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审查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拟提供租赁的广告位的照片(不得少于七寸)或一段实地拍摄的DV。照片(DV)内容为:驾车在沪宁高速上双向经过高炮广告位时拍摄的图像,目的是说明此高炮的位置和效果(报名人提供多个广告位资料的,需自行进行广告位编号);
4)拟提供租赁的广告位的文字说明,包括在沪宁高速上位置(用沪宁高速里程碑的数字表示)、广告位总高度、广告位幅面、照明系统的技术数据等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被授权人的手机号码)。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在谈判文件中明确。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谈判文件中明确。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青年路邮政大楼附楼(泰州电视塔向北200米)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楼。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招标代理机构:
1、联系人:杨克骅
2、电话:(0523)86312886;传真:(0523)86312886
(二)采购单位:
1、联系人:蒋建兴
2、联系电话:(0523)86839190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广告发布后一个月付合同价的25%;广告发布后六个月付合同价的25%;广告发布后九个月付合同价的25%;广告发布后十二个月付清合同款。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如果对本项目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致电0523-86882663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2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