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
报名截止:2012-03-21
所属地区:湖南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S212永兴县城至湘阴渡京珠高速公路互通项目B标段招商招标公告
为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政策支持,互利双赢”的原则,经永兴县人民政府批准,授权永兴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决定对S212永兴县城至湘阴渡京珠高速公路互通项目B段采用BT模式建设方式面向国内公开招商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括
S212永兴县城至湘阴渡京珠高速公路互通项目B段位于永兴县境内,起点位于桩号K3+475永兴县碧塘乡龙山组对江路交叉口,终点位于桩号K9+500永兴县碧塘乡伍家洞附近,路线全长6.1km,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1.9亿元人民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亮化、交通标线及附属工程。本项目建设工期两年。
二、招商方式
本项目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土地质押保证,道路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湖南省2006年颁发的《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进行设计概算和财政预审(以设计招标文件和财政预审为准)。由中标投资商负责修建本项目并承担项目全部工程费用,在通过交工验收后由永兴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交建投公司)回购。县交建投公司在三年内将道路全部回购,回购款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二、三年分别支付40%、30%、30%,约定的质押地块拍卖收益优先用于支付回购款。如质押地块拍卖收益不足以支付当年回购款,由永兴县财政筹集资金,按约定实行回购。在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县国土储备中心将部分质押地按当期中介机构依法评估价格作为底价挂牌出让,投资商应积极依法参与质押地块的竞拍,如只有投资商一家合法报价,则投资商以不低于出让底价摘牌,并由永兴县人民政府协调将当期应支付回购款抵交土地出让价款。
三、招商条件
1、具有投资该项目能力的国内企业,且企业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能力,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者合法组织,均可参加该项目的报名、洽谈。
2、有意投资的公司或者组织可派人持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资信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到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环保局一楼)报名。
3、投资商在报名时需向县交建投公司指定的账户中存入2000万元保证金。
4、报名交纳保证金后,报名时间截止日起30天内完成招商招标程序,如有多家投资商符合要求,采取取费让利承诺准入机制,即项目清单预算经财政审核后,投资商对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范围内的取费让利做出书面承诺,谁下浮百分点多,即谁取得准入资格的招标方式确定投资建设方。如投资商只有一家,将按相关程序确定投资建设方。
5、完成招商招投标程序后,中标人或者公司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前期工程经费,存入招商招标人指定账户,用于支付该项目前期的征地、拆迁、报批开支,2000万元前期工程经费由县交建投公司承担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在项目交工后偿还。未中标的报名人或者公司缴纳的保证金,在完成招标程序后,7天内全额退回(不计利息)。
四、联系方式
招商招标人:永兴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时间:2012年03月15日-2012年03月21日17时30分前
报名地点: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保局一楼)
联系人:李小志
联系电话:0735-5678918、1387353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