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天津市发改委以《关于津宁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津发改基础[2007]863号_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经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批复(《关于津宁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规划[2007]555号),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5%,贷款65%,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津宁高速公路位于天津市东北部,起点接现状志成道快速路,沿线经过天津市的北辰区、东丽区、汉沽区、宁河县及清河农场,终点与国道112线高速公路设置互通立交后接至津芦公路。全长约49.7km。本次设计范围为:外环线至津蓟高速段。其中津蓟立交的2条匝道已经随一期工程建设,本次设计范围为其余5条。具体桩号范围为:K-2+880~K4+800。全长5.92公里。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为津宁高速公路桥梁橡胶支座、伸缩缝采购招标(K-2+880.000至K5+227.100范围内)。共分1个标段。
第2标段:圆形板式橡胶支座1062个、盆式支座404个,伸缩缝约1103米。
2.3计划供货期:招标人根据本工程建设情况在货物使用前不少于10天,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承包人发出供货通知,承包人按供货通知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且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获得公路桥梁支座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其许可生产的板式橡胶支座承载力4902KN;盆式支座支座承载力20MN)。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路桥梁支座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天津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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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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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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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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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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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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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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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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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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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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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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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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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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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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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879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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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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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879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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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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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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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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