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5年高速公路维修加固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现对京沪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滨石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津港高速公路、津沧高速公路(北段)、滨保高速公路、津蓟高速公路、蓟平高速公路、塘承高速公路、津宁高速公路2015年维修加固工程施工中所需的玄武岩进行招标采购。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为1个合同段,热拌沥青混合料用玄武岩采购总量约为98054吨,微表处玄武岩采购总量约为69515吨,采购玄武岩总数量约167569吨。
2.3计划供货期:在施工工期结束前完成供货,并保证施工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玄武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在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投标人每标段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玄武岩)、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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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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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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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300384 |
邮 编: |
3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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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商先生 |
电 话: |
022-23210356、58076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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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2-2712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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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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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