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电 话:0571-87056769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电 话:0571-87631177
邮政编码:310007
行业管理部门: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
电 话:0571-85460148
邮政编码:310014
行业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丘山大街479号
电 话:0571-86165052
邮政编码:311100
招标人: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09省道余杭塘栖至320国道杭州半山连接线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评标日期: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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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价 (万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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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余姚市交通标志设施有限公司 |
439.761 |
6个月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
姜新廉 |
99.96 |
注:
1、资格条件对业绩的要求:
担任过一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公路(除养护工程、大中修工程)的交安设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2、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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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招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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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市至杭州段安全设施工程 |
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主线全长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
P63—P67 |
通过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09省道余杭塘栖至320国道杭州半山连接线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0日 评标时间: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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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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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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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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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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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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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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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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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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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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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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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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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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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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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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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