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段拟中标单位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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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
拟中标人名称 |
投标价 (元) |
工期(月) |
主要工程内容 |
| NO3-1 |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16,250,493.00 | 24 | 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 |
| NO3-2 |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2,214,163.00 | 24 | 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 |
依据亚行对评审结果的批复意见,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同时授予上述两个合同还需满足如下两个条件:
1.为NO3-2合同段提交相当于其投标价20%的履约保证金;
2.除其在投标阶段所提供的人员设备外,还需在投标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准备另外一套满足要求的人员和设备;
若该拟中标人无法同时满足上述两个要求,则业主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1款的规定,同亚行协商后,重新确定上述合同段的推荐中标人。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