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5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机构:巴彦淖尔市检察院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
电 话:0478-7998082
监督机构:巴彦淖尔市交通局纪检监察室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西区工会楼
电 话:0478-7807908
招标人:国道242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