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香溪长江公路大桥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于2015年6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2015年7月22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1室开标,并于2015年7月22日完成评标工作。于2015年7月23日的评标结果公示仅公示了第一中标候选人牵头人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的资质,现在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另外两名联合体成员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质予以补充公示。
二、评标结果补充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组成成员资质:
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加固))不分等级。
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堤防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8月1日。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省交通运输厅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香溪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
地 址:湖北省秭归县郭家坝镇峡江路53号
邮 编:443621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717-2884852
2、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系人:倪先生
电 话:027-83600666转5320
传 真:027-83600777
网 址:http://www.huajiezn.com
3、监督部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邮 编:430030
监察室电话:027-83460672
建设处电话:027-83460357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
电 话:027-87233100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