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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元) |
评标价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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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江苏国强镀锌实业有限公司 |
1679440.00 |
9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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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山东冠县华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1421392.00 |
9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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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举报,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书面反映。根据国家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
(1)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3)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投标文件中经公证的)签字并加盖公章,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4)投诉举报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5)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附件:
公示信息表
贵州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营运中心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