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投标人 | 推荐意见 |
| XLZCB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 |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 |
| XLZJ | 陕西海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兴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
| 上海中咨安通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通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 |
| 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石家庄宏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 |
| XLZD-1 | 湖南联智桥隧技术有限公司 |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
| 赤峰天宇交通监理有限公司 |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 |
| 内蒙古金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 |
| XLZD-2 | 赤峰天宇交通监理有限公司 |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
| 内蒙古金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 |
| 湖南联智桥隧技术有限公司 |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
公示时间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18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监督机构:敖汉旗纪检委驻敖汉旗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
电 话:0476-4323466
邮 编:024300
招 标 人:敖汉旗省道210线新惠至老虎山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