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
监督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 编:310009
联系电话:0571-87813859
监督单位: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
邮 编:310014
联系电话:0571-85460148
发包人: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麦岭沙村之江大桥管理中心(之江大桥收费站北侧)
邮 编:310024
联系电话:0571-28955359
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
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寿昌至开化白沙关(浙赣界)段公路工程(建德段)声屏障(重新招标)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寿昌至开化白沙关(浙赣界)段公路工程(建德段)声屏障(重新招标)招标
开标评标日期: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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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评标价 (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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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SPZ01标段 |
第1中标候选人 |
福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1410.6883 |
陈昌晴 |
99.70 |
废标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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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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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SPZ01标段 |
1 |
山西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能力承诺书中流动资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
附件3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寿昌至开化白沙关(浙赣界)段公路工程(建德段)声屏障(重新招标)招标
开评标时间:201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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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嘉兴市嘉绍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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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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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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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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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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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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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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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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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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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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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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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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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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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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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