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310025
电 话:0571-87056769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邮政编码:310007
电 话:0571-87630221
行业监督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政编码:310009
电 话:0571-87819793
招标人:长兴县杭长高速公路北延(泗安至浙苏界)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湖州市长兴县雉城镇明珠二路58号
邮政编码:313100
电 话:0572-6221663
招标人:长兴县杭长高速公路北延(泗安至浙苏界)建设工程指挥部
2015年12月24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杭(州)长(兴)高速公路北延(泗安至浙苏界)工程房建施工
评标日期: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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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推荐意见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价(元) |
工期(月)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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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1 |
中标候选人 |
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0095838 |
10 |
合格 |
杨继周 |
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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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2 |
中标候选人 |
秦山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7037293 |
10 |
合格 |
马毅 |
99.62 |
否决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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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情况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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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J-1 |
浙江华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未附工程量清单说明 |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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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未附工程量清单说明 |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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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J-2 |
浙江天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未附工程量清单说明 |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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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未附工程量清单说明 |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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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江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未附工程量清单说明 |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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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杭州天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未附工程量清单说明 |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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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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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拟委任的项目总工未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评标办法 |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杭(州)长(兴)高速公路北延(泗安至浙苏界)工程房建施工第FJ-1标段、第FJ-2标段施工
开评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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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长兴县杭长高速公路北延(泗安至浙苏界)建设工程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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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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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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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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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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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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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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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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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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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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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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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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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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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