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
监督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 编:310009
联系电话:0571-87813859
监督单位: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
邮 编:310014
联系电话:0571-85460148
发包人: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麦岭沙村之江大桥管理中心(之江大桥收费站北侧)
邮 编:310024
联系电话:0571-28955359
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8日
G56杭瑞高速新建余杭九峰互通式立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G56杭瑞高速新建余杭九峰互通式立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开标评标日期:2016年1月25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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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评标价 (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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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
第1中标候选人 |
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化工工程地质勘察院(联合体) |
139.1250 |
宋法宝 |
96.77 |
中标候选人业绩(资格条件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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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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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化工工程地质勘察院(联合体) |
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局 |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0.11.2 等级:一级公路 |
施工图设计批复、合同协议书、履约证明 |
中标候选人业绩(评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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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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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化工工程地质勘察院(联合体) |
余杭15省道至临安02省道连接线改建工程临安段勘察设计 |
临安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0.11.29 等级:一级公路 |
施工图设计批复、合同协议书、履约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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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化工工程地质勘察院(联合体) |
23省道建德航头至界头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
建德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5.1.15 等级:一级公路 |
施工图设计批复、合同协议书、履约证明 |
附件3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G56杭瑞高速新建余杭九峰互通式立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开评标时间:2016年1月25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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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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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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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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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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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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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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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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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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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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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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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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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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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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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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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