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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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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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东昊水电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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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文本
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5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监督机构:中共赤峰市纪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电 话:0476-5890666
邮 编:024000
招 标 人: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邮政编码:024000
电 话:13948169566、0476-5890670
联 系 人:常先生、姚女士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39254、17804713066
传 真:0471-6539254
联 系 人:梁先生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