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310025
电 话:0571-87056769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邮政编码:310007
电 话:0571-87630221
行业监督部门: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邮政编码:321017
电 话:0579-82468074
招标人:东阳市37省道改建工程指挥部
地 址:东阳市人民路220号(公路大厦6楼)
邮政编码:322100
电 话:0579-86098627
招标人:东阳市37省道改建工程指挥部
2016年7月25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S310(37省道)东阳李宅至义乌青岩刘改建工程(东阳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评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综合得分 |
|
第1名 |
杭州红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21041957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
常德 |
99.94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S310(37省道)东阳李宅至义乌青岩刘改建工程(东阳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第JA01标段
开评标时间:2016年7月21日~7月22日
|
招标人名称:东阳市37省道改建工程指挥部(盖章) |
||
|
投标行为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
无 |
|
|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
无 |
|
|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
无 |
|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 |
|
|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 |
|
|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 |
|
|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 |
|
|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 |
|
|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