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对G314线乌拉泊至小草湖等十九个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营运养护设备配置有关事宜的批复》(新交综〔2017〕134号)、《关于乌苏至赛里木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营运养护设备配置方案的批复》(新交综〔2016〕127号)和《关于对墨玉至和田等六个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运营养护设备配置有关事宜的批复》(新交综〔2016〕128号)批复了G314线乌拉泊至小草湖段等22个公路建设项目营运养护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交通建设资金。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作为招标人,对以上项目的营运养护设备采购流标合同包进行国内公开重新招标。
2.合同包划分及交货时间
本次重新招标的营运养护设备合同包共分为4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见下表:
合同包划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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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包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采购数量 |
设备到货地点/数量 |
基本建设项目名称/配套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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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卸汽车 |
8T |
4 |
伊犁公路管理局/4辆 |
G577线旱田至特克斯段(二期工程)/4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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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1 |
液压动力站 |
2*25 |
9 |
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1台 阿克苏公路管理局/1台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2台 阿图什公路管理局/1台 昌吉公路管理局/2台 伊犁公路管理局/2台 |
G314线乌拉泊至小草湖段/1台 S211线新和至沙雅/1台 S101线沙湾段/2台 G315线吐尔尕特口岸康萨依大桥/1台 G312线昌吉过境段/2台 G577线旱田至特克斯段(二期工程)/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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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液压破碎镐 |
≥105-140Bar |
7 |
阿克苏公路管理局/2台 阿图什公路管理局/2台 昌吉公路管理局/1台 伊犁公路管理局/2台 |
S211线新和至沙雅/2台 G315线吐尔尕特口岸康萨依大桥/2台 G312线昌吉过境段/1台 G312线清水河过境段/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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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发电机 |
30KW |
3 |
阿克苏公路管理局/3台 |
G579线库车至拜城至玉儿滚段/2台 S211线新和至沙雅/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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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手扶式热熔标线机 |
4KW |
5 |
喀什公路管理局/5台 |
S311线伽师至疏勒段/1台 G315线叶城至莎车段/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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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移动式应急照明灯 |
4*500瓦 |
6 |
喀什公路管理局/6台 |
S215线叶尓羌河阿尔斯兰巴格大桥/3台 G314线奥依塔格镇至布伦口段/1台 G315线莎车至英吉沙段/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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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2-1 |
平板运输车 |
40T |
3 |
喀什公路管理局/1辆 阿克苏公路管理局/2辆 |
G315线莎车至英吉沙段/1辆 G579线库车至拜城至玉儿滚段/1辆 S211线新和至沙雅/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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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随车起重运输车 |
10T |
3 |
喀什公路管理局/1辆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1辆 阿勒泰公路管理局/1辆 |
G315线莎车至英吉沙段/1辆 S219线西岸大渠至沙湾/1辆 G219线吉木乃至和布克赛尔段/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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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挖掘装载机 |
66KW |
1 |
伊犁公路管理局/1台 |
G577线旱田至特克斯段(二期工程)/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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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最终交货时间:进口设备为合同签订后180日历日,国产设备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所需货物生产能力、技术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指定授权的经销商。一个制造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等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包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 500 元,一律现金,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2018年1月13日11时00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 编:830049
联 系 人:米海古丽
电 话:0991-5283022
传 真:0991-2574907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督: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范晓梅 张昊
电 话:0991-5892313、18167905513
传 真:0991-5892313
附件:附件:G314线乌拉泊至小草湖段等22个公路建设项目营运养护设备采购重新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