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下称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工作组按照公开招标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与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双方率先达成一致意见,即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为预中标社会资本,并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嵩明北互通至国道213等三条连接线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政府采购项目编号:JKMSM2017110147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授权主体:嵩明县人民政府
5、项目实施机构:嵩明县交通运输局
6、资格预审评审时间、地点及评审小组
6.1评审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4日9时00分(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高云梅、胡铁军、刘烨、张琼、常勇、周敏、张进国
7、公开招标评审时间、地点及评审小组
7.1评审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6日9时00分(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高云梅、周云芝、张勇、李维习、刘烨、周海芸、宋文革
8、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地点和工作组成员名单:
8.1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8年7月23日、8月17日
8.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签订时间:2018年8月30日
8.3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地点:嵩明县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嵩明县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
8.4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潘 智、李世伟、刘 彦、孙开荣、杨 超、唐 海、李培洪、黄计德、陈 琪、王海涛
9、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云南省昆明市环城东路192号;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拉萨市夺底路14号
10、预中标条件:
10.1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10.2合作期限: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10.3项目总投资:工可批复总投资约139140万元。
10.4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10.5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单价下浮率报价:5%
年度折现率上浮率:n=2.0%
融资成本上浮率:20%
基准年运营成本费用报价(不含大修):374.9万元
11、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公示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12、公示日期: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预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当事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预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期间,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 购 人:嵩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嵩明县盟台西路169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871-6791123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3栋14楼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871-66014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