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夏京藏高速公路贺兰山路匝道收费站收费大棚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基建 (2008)2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7 ,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夏京藏高速公路贺兰山路匝道收费站收费大棚工程,共分1个标段进行招标,建设地点在宁夏京藏高速公路贺兰山路匝道收费站(京藏高速公路桩号:AK0+635),收费大棚工程概况为轻钢网架结构,大棚投影890㎡,棚顶高9.3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收费大棚网架结构屋面的施工、收费大棚的采购与安装、收费大棚立柱的施工,内外装修与排水、电气、电力照明等。预计工期为2008年6月15日至2008年7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材料的钢结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一 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8 年 6 月 3 日至 2008年 6 月 9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26室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并附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 年 6 月 11 日15时00分,地点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银川银古高速公路银川主线收费站北侧大楼二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宁夏交通厅网站(www.nxcd.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银古高速公路银川主线收费站北侧大楼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 冯先生 贺先生
电 话:0951-6153793
传 真:0951-615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