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沪蓉国道主干线支线分水岭(鄂渝界)至忠县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建设,并已列入重庆市基本建设计划。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补助、地方自筹、银行贷款。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垫利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下硅管、玻璃钢管箱货物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 工程概况、招标范围、预计供货期:
合同号
货物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工程地点
预计供货日期
交货地点
GXG-1
φ40/33硅芯管
米
704317.5
石忠路(K0+545- K39+000)
2009年3月~5月
工地现场
GXG-2
φ40/33硅芯管
米
772528.5
石忠路(K39+000~K80+533.09)
2008年6月~10月
工地现场
BLGGX
258×150×4玻璃钢管箱
米
2099
石忠路(K0+545~K80+533.09)
K39+000~K80+533.09于2008年6月~10月供货
K0+545~K39+000于
2009年3月~5月供货
工地现场
310×190×5玻璃钢管箱
米
18141
A式托架
套
2099
B式托架
套
2200
3.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GXG-1 和GXG-2标段须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检测部门出具的合格的硅芯管产品检测报告,申请BLGGX标段须具有省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合格的各个型号的玻璃钢管箱产品检测报告,并且在类似货物生产能力和供货业绩、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家均可对上述 3 个合同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相应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及清晰的、盖有申请单位鲜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
5.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08 年 2 月25 日 9:00时 (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 年 2 月 25 日 12:00 时 (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南岸区南坪南兴路万凯新都会B座10楼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垫利分公司会议室。
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7. 招标人将资格预审结果以传真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
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垫利分公司
地 址:
重庆南岸区南坪南兴路万凯新都会B座10楼_
邮 编:
400060
电 话:
023-62759278
传 真:
023-62759258
联系人:
韦刚、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