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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连山至贺州公路(广西段)项目 投资人招标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00028020020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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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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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
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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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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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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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
1、项目建设地点 拟建连山至贺州公路(广西段)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和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境内,项目总体呈东向西走向,项目广东段接已通车的二广高速公路,长约6.5公里,广西段推荐路线方案起点为广东连山福堂镇陈屋村以西1.5公里樟木冲与八步区南乡镇沙洞村岭背自然村粤桂省界处,途经八步区南乡镇、黄洞瑶族乡、莲塘镇,终点位于贺街镇北面的头塘附近,接G78广贺高速公路。广西段主线里程长约47.477公里,采用高速公路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0米, 全线设置南乡及贺街北出口,在炭冲附近与永贺高速贺州支线衔接,终点设贺州南枢纽互通与G78广贺高速连接,本项目设互通立交共3座,服务区2处,匝道收费站2处,主线收费站1处。项目同步建设南乡一级路连接线5.99公里,概算总投资80.4976亿元。项目计划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拟采用BOT模式由中标项目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特许经营。 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即BOT模式。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全额出资组成的项目公司的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收费权、公路附属设施经营权等。具体为中标的投资人与贺州市交通运输局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按照其协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协议规定依法在贺州市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并按要求注入相应资本金。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公司履行项目法人职责。贺州市交通运输局代表贺州市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特许权协议》 ,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连山至贺州公路(广西段)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本项目《特许权协议》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广告牌、加油站及附属设施等实物资产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贺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3、特许经营期 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暂定为3年(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期为准)。自本项目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至交工之日止;本项目计划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之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其中收费期是本项目收费许可中确定的起始收费时间至项目移交之日止,以中标人投标的收费期为准,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30年(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延长的收费期限),最短不少于25年,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履行政府监管职能,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投资人、项目公司应按要求为相关部门提供协助。 以上项目信息最终应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或核准)的内容为准。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0.4976亿元;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根据《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本项目投资按批复概算80.4976亿元控制,由项目投资人负责项目的筹融资工作。 5、项目批复 本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8]14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按照经营性公路建设模式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确定,项目投资人招标文件已通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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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 |
开标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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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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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投商贸有限公司(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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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投标人自有资金投入20%、16.0995亿元,银行贷款80%、64.3981亿元,其他渠道融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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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80.497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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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 |
3年(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计,以批复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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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期 |
30年 (自收费许可文件批准的起始收费日期起计,以自治区政府批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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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广西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项目、六寨(黔桂界)至河池高速公路、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河池都安高速公路、崇左至靖西高速公路、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梧州外环高速公路、柳南改扩建高速公路、崇左至水口高速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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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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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投标人自有资金投入(20%、1609952000)元,银行贷款(80%、6439808000)元,其他渠道融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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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804976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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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 |
3年(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计,以批复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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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期 |
30年 (自收费许可文件批准的起始收费日期起计,以自治区政府批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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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广佛肇庆高速公路肇庆大旺至封开江口段、兴宁至汕头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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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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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投标人自有资金投入不低于概算总投资的20%、1609952000(比例、金额)元,银行贷款除资本金以外的项目其余建设资金、6439808000(比例、金额)元,其他渠道融资/(比例、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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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804976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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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 |
3年(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计,以批复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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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期 |
30年 (自收费许可文件批准的起始收费日期起计,以自治区政府批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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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天峨至北海公路(天峨经凤山至巴马段)融资+工程总承包招标No1标、天峨至北海公路(平塘至天峨广西段)融资+工程总承包招标No1标、南丹至下老高速公路PPP项目、银川至百色高速公路宁东至甜水堡段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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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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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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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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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按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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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受理电话 |
0771-2115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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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
0774-512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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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2115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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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招标代理: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