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未按期答复异议事项,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的,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013第23号令办理。
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7052924
招标人: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
邮 编:321015
电 话:0579-82369553
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JA01、JA02标段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JA01、JA02标段
开、评标日期:2022年12月7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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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项目经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安全 负责人 |
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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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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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01 |
中标候选人 |
余姚市交通标志设施有限公司 |
29930522.00 |
谭汉江 |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浙1332018201903221 |
姜亮 |
黄宇剑 |
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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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02 |
中标候选人 |
金华市大路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
35252850.00 |
韦超航 |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浙1332017201747498 |
陈豪革 |
朱杭军 |
使用 |
备注: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工 期:184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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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该业绩 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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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01 |
余姚市交通标志设施有限公司 |
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浙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第 JA1 标段 |
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建金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
交工验收时间:2020年11月18日 项目规模:合同金额65233670元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主要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各类护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视线诱导标设施、隔离栅、防撞垫、防眩板、太阳能设施、声屏障、隔声窗等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业绩证明、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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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谭汉江) |
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浙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第 JA1 标段 |
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建金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
项目规模:合同金额65233670元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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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02 |
金华市大路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
温岭泽国至玉环大麦屿疏港公路工程(温岭段)第5标段 |
温岭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
交工验收时间:2019年9月24日项目规模:合同金额42620680元的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标志、标线、护栏、轮廓标等交通安全设施,高杆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照明设备、供配电设备、电力电缆、管道等机电工程)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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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韦超航) |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交安工程BZ4标段施工 |
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项目规模:合同金额12665640元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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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韦超航) |
温岭泽国至玉环大麦屿疏港公路工程(温岭段)第5标段 |
温岭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规模:合同金额42620680元的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业绩证明 |
否决原因及依据
项目名称: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JA01、JA02标段
开、评标日期:2022年12月7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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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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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01 |
淄博顺达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拟派项目经理李小玲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未按规定在电子证书打印后,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名字 |
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违反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二、对招标文件的的修改第6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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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02 |
中天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的企业业绩(含其他专业工程),未能体现完成了1000万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最低要求不满足 |
业绩资格审查未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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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02 |
浙江众汇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承诺提供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你单位仅提供300万元,财务最低要求不满足 |
资格审查未通过,财务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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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02 |
浙江萧冠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提供的企业业绩(含其他专业工程),未能体现完成了1000万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最低要求不满足 |
业绩最低要求不满足,资格审查未通过 |
附件3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JA01、JA02标段
开评标时间:2022年12月7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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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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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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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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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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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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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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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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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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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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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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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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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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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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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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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