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关于宁洛高速安徽省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607号)及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36宁洛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1〕44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2〕74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36宁洛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施工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3DFABZ00630/ GN2023-27-1742
2.2 项目名称:G36宁洛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施工监理
2.3 工程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滁州市
2.4 招标人: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2.5 工程概况:路线起自明光市明东街道附近的明光东互通南侧,顺接拟改扩建的宁洛高速来安至明光段,经明光市明东街道、明光街道、明西街道,凤阳县小溪河镇、大溪河镇、板桥镇,五河县临北乡,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吴小街镇、小蚌埠镇,止于蚌埠市淮上区梅桥镇附近的大刘郢枢纽互通东侧,顺接已建成的宁洛高速蚌埠至界首段,路线全长80.903公里。
宁洛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洪集服务区、大庆北路收费站、大溪河收费站新建和污水处理,实施面积约15500平方米,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招标类别:服务
2.7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收费站、服务区等房屋建筑的总图工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污水处理等排污设施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等房建工程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并负责汇总质量评定工作及所需的验收资料。
2.8 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10 计划工期:施工监理服务期为项目施工全过程(含施工准备及施工期、24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2023年6月(具体时间以合同规定为准)。
2.11 工程质量目标: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达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 资质最低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最低要求:
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房建工程监理业绩。
3.1.3 信誉最低要求:
①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②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③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⑤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⑥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 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
(3)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房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在线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0元整/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等详细情况进行充分考察,以获取对投标有帮助的相关资料。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9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解放北路127号
联 系 人:魏主任
电 话:0552-2889126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551-65199619、15056247856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
电 话:0551-63629541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9.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根据所投标段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277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8275369970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