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昆高速公路顺高连接线纬十一街及经二路南延出口新建工程总承包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宇[2023]40号、顺发改字[2023]54号、顺平发改招标核准【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 2.953公顷,其中京昆高速公路顺高连接线纬十一街占地 2.362 公顷,经二路占地 0.591 公顷。京昆高速公路顺高连接线纬十一街西起仙洲路,东至京昆高速公路顺高连接线,路线长度567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 29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柔性路面,道路横断面形式为 19m 车行道(结构总厚度 65 厘米)+两侧各 5m 人行道(结构总厚度 42 厘米)道路两侧各设 8m 边坡。配套建设给水工程(北侧设置 DN200给水管线)、排水工程 (北侧设置 DN1000 雨水管线,南侧设置 DN600 污水管线)、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经二路南延北起京昆高速公路顺高连接线纬十一街,南至永禄大街。路线长度280.4m,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km/h。路基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 20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柔性路面,道路横断面形式为 10m 车行道(结构总厚度 62厘米)+两侧各5m 人行道 (结构总厚度 42 厘米)。配套建设给水工程 (西侧设置DN200 给水管线)、排水工程 (西侧设置 DN1000 雨水管线东侧设置 DN600 污水管线)、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通信工程。
建设地点:京昆高速公路顺高连接线纬十一街西起仙洲路,东至京昆高速公路顺高连接线,经二路南延北起京昆高速公路顺高连接线纬十一街,南至永禄大街。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 135日历天)。
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标准:合格;(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勘察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接相应任务的成员)具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市政类工程类业绩或项目业绩中包含道路工程。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全部成员) 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附注部分;(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被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②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类工程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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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最多为三家(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4 09:00至2023-08-10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29 09:00:00,地点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招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保定市顺平县尧帝路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与复兴路交叉口未来微墅一期1栋803室商用 |
| 邮编: |
072250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胡伟冬 |
联系人: | 左沁阳 |
| 电话: |
0312-7621827 |
电话: | 0312-5096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