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G4011扬溧高速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49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3〕35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扬溧高速公路北起与沪陕高速公路相交的汊河枢纽,南至与宁杭高速公路相交的新昌枢纽,路线全长约100公里。扬溧高速公路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为润扬大桥南接线,全线位于镇江市境内,途径高新区及丹徒区,现状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8m,共设置3处互通式立交,其中枢纽型互通1处(现状双喇叭),为与沪蓉高速公路交叉的丹徒枢纽;出入型互通2处(现状均为单喇叭),分别为与346国道交叉的镇江南互通和与265省道交叉的上党互通,全线现状未设置服务区、停车区,在镇江南互通设置排障中心1处,全线现状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为对扬溧高速公路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的扩建,项目路线起自镇江南互通,向南经高新区、丹徒区,止于丹徒枢纽,均在镇江市境内,全长13.081Km,全线采用沿既有高速公路“两侧拼接加宽”的改扩建方案,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34.5m,扩建后本项目维持既有3处互通式立交布局不变,另新增谷阳服务区1处,在镇江南互通增设养护工区1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YLK-JL-1标段。
监理招标范围:扬溧高速公路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13.081公里的路基、桥梁(含伸缩缝)、涵洞、通道、路面、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可能发生的声屏障等环保工程的现场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3计划服务期
监理施工准备期与监理服务期:2023年10月至2026年6月,共33个月。
施工准备期:2023年9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9个月;
路基桥梁施工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共12个月;
路基桥梁、路面交叉施工期: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共11个月;
缺陷责任期:2026年6月至2028年5月,共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 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b.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同时包含路基、桥梁、路面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投标人在委托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在委托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中不存在因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发生致死1~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总监应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b.总监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c.总监应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未年满62周岁。
(2)业绩条件:
总监应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同时包含路基、桥梁、路面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一任总监理工程师或两任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两任驻地监理工程师。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
(3)其他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总监、副总监不得作为项目主要人员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编:211100
电话:025-52161262-8002、18061368096
联系人:张媛瑗、徐乙丹
工作QQ:1492118698(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预约参加标段数不限,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的G4011扬溧高速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YLK-JL-1标段)和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XYK-JL-1标段)共计2个标段,1家单位最多允许中1个标。
YLK-JL-1标段先于XYK-JL-1标段进行评标。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9日17:00至2023年8月16日17: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
8.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492118698。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10时00分。
(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4)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