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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至五峰高速公路房县段投资人FXTZR-1标段招标公告

2023-08-15 17:367550路桥招标网
 招标编号:HBSJ-202308GL-078001001

1.招标条件

房县至五峰高速公路房县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并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关于福银高速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和房县至五峰高速房县段项目建设模式的回复意见》批复由十堰市政府采取特许经营(BOT)模式建设。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人为十堰市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经具备投资人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

建设规模:北起房县莲花村,于呼北高速十房段房县收费站北侧1.1公里处与呼北高速十房段顺接,路线向西与麻安高速并行,于呼北高速十房段房县收费站西侧2.7公里处和麻安高速交叉,向南过熊家凸、向家沟、七里沟,于赵家村向南沿G209走廊布线,过野人谷镇,设置尧治河北互通接209国道,于杜川设置隧道进入神农架境内,对接房县至五峰高速公路神农架段高速公路。路线全线位于房县境内,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全长约31.6km,枢纽互通2处(1处利用),一般互通2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按设计速度80 km /小时、路基宽25.5 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主线桥梁设特大桥7329 m /5座,大桥6936.25 m /17座,中、小桥97m/1米,特长隧道5214m/0.5座,长隧道2830m/1座,中、短隧道3752米/10座。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3亿元。

其他: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或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房县至五峰高速公路房县段投资人(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FXTZR-1标段。

计划工期:16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日

合同估算价:730000万元

2.3其他:(1)实际工期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日期为准。

(2)本项目勘察设计已进行公开招标,由勘察设计招标的中标人开展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

(3)本项目投资人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等有关规定,明确有1个合同估算价2亿元以上的土建施工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4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bidcloud.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十堰市人民政府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号

邮编:  442000

联 系 人: 易先生

电话: 0719-8687139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430033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话: 027-83617126

网址: http://www.huajiezn.com

2023年8月15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

资格要求

FXTZR-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状况要求

FXTZR-1

(1) 投标人2022年末总资产不低于73亿元人民币,202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73亿元)的40%,即29.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总资产均应达到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2年末净资产均应达到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独立投标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联合体其他成员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的计算示例如下:例如某联合体成员单位出资比例为10%,其2022年末的总资产应不低于7.3亿元,净资产应不低于2.92亿元。

3、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报表的彩色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落款处审计单位、中介机构的签字盖章应齐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4、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年。

5、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标段

投融资能力要求

FXTZR-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具有不低于73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出资比例折算后计算。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投融资能力” 中的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融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商业信誉要求

FXTZR-1

1、投标人近三年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人民法院以及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判决、裁定、决定等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商业信誉要求。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FXTZR-1

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1个里程不小于40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任务的除外)均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资人业绩应是其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投资的业绩。。

3、在对投标人进行投资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投资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投资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投资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同时提供:(1)与各投融资项目主管机构(或招标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该机构对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所投融资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含委托机构)的项目投融资证明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和(2)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FXTZR-1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历;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经历;

财务负责人

1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质量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安全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技术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 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的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4、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可以是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其子公司的人员。

5、单个证明材料中包含多条高速公路业绩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6、上述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还应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等规定的条件配备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7-1   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低要求)

单位

最低资格条件

最低信誉要求

路基工程施工单位

须同时满足: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5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含)及以下,或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含)及以下,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路面工程施工单位

须同时满足: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1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桥梁施工单位

须同时满足: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座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特长隧道施工单位

须同时满足:

1、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座连续长度不少于3000米的新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注:

1、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自行承担土建工程施工任务的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且截屏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7、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8、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0、同一标段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隧道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11、同一座隧道划分2个及以上标段的,若投标人承建的标段中隧道连续长度不少于3000m的,视为一座连续长度不少于3000m的隧道业绩。

12、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屏资料载明了隧道左右洞或左右幅或左右线长度,则左右洞或左右幅或左右线长度均不小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隧道长度指标,但隧道左右洞或左右幅或左右线长度相加得到的合计长度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若截屏资料未载明隧道左右洞或左右幅或左右线长度,则以截屏资料中载明的隧道长度为准,应不小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隧道长度指标。

附录7-2  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具有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

5、具有1座新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本条仅针对标段范围内含特长隧道的)。

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

1

同时具备: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具有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的项目总工业绩;

4、具有1座新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业绩(本条仅针对标段范围内含特长隧道的)。

注:

1、如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主要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4、上述人员单个业绩能满足其多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的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6、上述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所有施工单位还应按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特许经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自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配备符合条件施工承包单位人员。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8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字章;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按照要求进行盖章、签字。

4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财务状况、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投融资能力(含资金筹措方案、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含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高速公路项目投资成本控制承诺函、高速公路项目公开招标承诺函、拟自行承担土建工程施工任务的情况表、技术文件、财务会计报表。

5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4名;

(3)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6

投标报价(收费期)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收费期)或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收费期)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8

营业执照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一成员)未提供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9

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0

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投标人2022年末总资产不低于73亿元人民币,202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73亿元)的40%,即29.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

(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总资产均应达到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2年末净资产均应达到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 独立投标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联合体其他成员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6) 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报表的彩色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落款处审计单位、中介机构的签字盖章应齐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7)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年。

(8)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1

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具有不低于73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出资比例折算后合计计算。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中的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融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2

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近三年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3)“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人民法院以及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判决、裁定、决定等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商业信誉要求。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3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1个里程不小于40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任务的除外)均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资人业绩应是其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投资的业绩。

(4)在对投标人进行投资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投资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投资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投资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6)投标人应同时提供:①与各投融资项目主管机构(或招标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该机构对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所投融资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含委托机构)的项目投融资证明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和②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14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经历。

(3)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4)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5)质量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6)安全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7)技术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8)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9)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10)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的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11)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可以是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其子公司的人员。

(12)单个证明材料中包含多条高速公路业绩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15

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低要求(如有)

1、自行承担路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最低要求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5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2、自行承担路面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最低要求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1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3、自行承担桥梁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最低要求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座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4、自行承担特长隧道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最低要求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座连续长度不少于3000米的新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5、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信誉要求不满足以下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含)及以下,或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含)及以下,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6、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自行承担土建工程施工任务的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且截屏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7)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

(8)同一标段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隧道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9)同一座隧道划分2个及以上标段的,若投标人承建的标段中隧道连续长度不少于3000m的,视为一座连续长度不少于3000m的隧道业绩。

(10)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屏资料载明了隧道左右洞或左右幅或左右线长度,则左右洞或左右幅或左右线长度均不小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隧道长度指标,但隧道左右洞或左右幅或左右线长度相加得到的合计长度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若截屏资料未载明隧道左右洞或左右幅或左右线长度,则以截屏资料中载明的隧道长度为准,应不小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隧道长度指标。

16

自行承担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如有)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承包单位的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须满足:

①1名;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④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⑤具有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

⑥具有1座新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本条仅针对标段范围内含特长隧道的)。

(2)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须满足:

①1名;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④具有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的项目总工业绩;

⑤具有1座新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业绩(本条仅针对标段范围内含特长隧道的)。

(3)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主要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的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7)上述人员单个业绩能满足其多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1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8

收费期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收费期或填报的收费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9

建设期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建设期或填报的建设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0

资金来源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资金来源或资金来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1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的规定。

22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的规定。

23

运营养护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运营养护目标或填报的运营养护目标低于“按《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2018)或国家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新标准,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保持不低于92,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保持不低于92,路基技术状况指数SCI、桥隧构造物技术状况指数BCI、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指数TCI均保持不低于80”的规定。

24

服务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服务质量目标或填报的服务质量目标低于“满足国家、湖北省行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服务质量要求”的规定。

25

养护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养护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养护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的规定。

26

安全生产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生产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生产目标低于 “杜绝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规定。

27

项目资本金

投标人承诺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8

资金筹集方案

无资金筹集方案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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