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至台州高速公路七都至桃源段工程项目已经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 ] 1164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代码:2020-320509-48-01-131223 ),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236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建设单位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州至台州高速公路七都至桃源段收费站房建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苏州至台州高速公路七都至桃源段工程路线起于S230交叉处,向南跨越G50沪渝高速,继续向南在八都和震泽镇之间、桃源镇西侧布线,止于省界桃源镇广福村交界处。路线全长约18.221km。全线共设置4处互通,其中1处枢纽(八都枢纽),3处出入型互通(七都北互通、桃源互通、震泽互通,其中七都北互通为预留)。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执行,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ST-SFZJL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对应3个收费站,分别为七都收费站、震泽收费站、桃源收费站,工程内容主要包含收费站路政交警综合楼、养护排障宿舍、宿舍食堂收费综合楼(七都收费站含人防地下室一层)、养护用房、排障用房、设备用房、门卫、收费大棚及施工期间临时工程等的施工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包括上述施工范围内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费用、进度、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试验检测工作不在监理工作范围内(监理单位不建立工地试验室,须按要求负责取样、送样及试验检测管理等工作),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对应施工标段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1.3亿元,监理服务费约202.66万元。
2.3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阶段342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本工程每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3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以《表5 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交/竣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②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时间和完工时间均以系统备案的时间为准);
③无在监项目(提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监项目);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其近三个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费证明,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投标人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或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含0元平台服务费),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北楼7楼
电 话:0512-65106507
联系人:房艳夫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联 系 人:金健文、钱含冰、张立新
电 话:0512-67626741-8010
E-mail: szjtsws@126.com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3)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4)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3楼开标室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开标前投标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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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9.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9.2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9.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9.4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 年版)及《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201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9.5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