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省道S224文大公路大名县城至冀豫界段改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S224文大公路大名县城至冀豫界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0〕796 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省道S224文大公路大名县城至冀豫界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1〕4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邯郸市大名县。
2.1.2建设规模: 项目起自邯大高速大名连接线与省道S224交叉处,起点桩号K0+000,向西经柳林村、七里店村,向南经升斗铺村、刘军庄 村南、老堤北村,至西范庄村北,向东至东范庄北,向南经东范庄村东,经高庄西村北下穿大广高速公路,向南止于项目终点冀豫界,与河南境内省道S220(原省道S213)相接,终点桩号K19+885。路线全长19.885公里。
2.1.3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5.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全线(不含互通区)共设大桥157米/1座,中桥262米/6座,涵洞20道,分离式立交1处,互通式立交2处,平面交叉15处,其中与等级路平面交叉5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一I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全线设置交通设施和环保绿化。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
2.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负责本项目的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互通立交、路线交叉、排水防护、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竣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2)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技术建议书)采取暗标评审。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5 00:00至2023-09-21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http://www.hbidding.com,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明确所投项目、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2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邯郸市人民东路340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357号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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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 联系人: |
栗秋兰 |
联系人: | 张盼、赵金龙 |
| 电话: |
0310-6268262 |
电话: | 0311-88891305、15603112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