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航道整治工程(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航道整治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汉江港航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省级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汉江港航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TJ-01合同段(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汉江中下游,上起碾盘山枢纽,下至兴隆枢纽,流经钟祥、沙洋、潜江、天门四个县市,全长112km。
建设规模:工程航道建设等级为Ⅱ级,通航2000吨级货船及2000吨级驳船组成的一顶二驳双排单列船队,设计航道尺度:3.0m×75m×550m(水深×双线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9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括航道工程(整治、疏浚及护岸工程)、配套工程(航标工程、绿色航道服务区工程、航道维护设施工程、生态工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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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土建施工TJ-01合同段招标范围为直河口、玉皇阁、狮子口3个滩段的整治及护岸工程,工程范围上起碾盘山枢纽,下至高家集,河段长约24km。工程内容包括整治工程及护岸工程,整治工程包括1处新建丁坝,1处修复丁坝,3处新建护滩带,4处已建工程加勾头,8处已建工程加固;护岸工程包括4处护岸加固。直河口滩段工程有直1'#(修复)、直加1#(加固)、直加3#(加固)、直P1(加固);玉皇阁滩段工程有玉XJT1#、玉2'#(勾头加长)、玉3(加勾头)、玉9#(加勾头)、玉11#(加勾头)、玉XJT2#、玉P1(加固)、玉P2-1(加固);狮子口滩段有狮XJT1#、狮XJB1#、狮5#(加固)、狮7#(加固)、狮加T7#(加固)、狮9#(加固)、狮加T9#(加固)、狮T11#(加固)、狮P2(新加固)。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段号TJ-01。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9-30。
合同估算价:11860.9062万元。
2.3 其他:(1)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计划施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2)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8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暗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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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湖北汉江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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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街道岘山路383号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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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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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子豪 |
项目负责人: |
王致瑾、李瑞、张璟妍、郭涵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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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710-3622885 |
电话: |
19947684643 |
10. 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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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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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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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27-83460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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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7-83460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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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430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