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湖北省武深高速公路车路云协同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一轴一带强支点”九州通衢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专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6]2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配套中央奖补资金(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投资(湖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湖北省咸宁地区 。
建设规模:湖北省武深高速公路嘉鱼北段起点至嘉通段赤壁西枢纽(K33+000-K97+000)全长64公里数字化转型示范通道车路云协同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建设内容包括:1.路侧感知和边缘计算系统、C-V2X和ETC路侧单元、可变信息情报板建设;2.高频车辆、清障救援车辆和巡查养护车辆车载终端改造;3.车路云协同应用平台建设;4.远程供电及通信系统;5.算力及配套资源建设;6.网络安全系统建设;7.路侧设备附属设施及交安设施建设等;8.探索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标准、商业模式与运营机制,实现数据资产化、数据产品;9.满足交通运输部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车路云项目绩效考核验收指标和要求。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软件开发、施工、试运行、缺陷责任期修复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现场查勘、施工图设计图纸和预算编制、设计成果汇报、施工图设计评审、协助办理施工图设计相关报批等相关工作内容,以及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和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2)施工内容包含:设备采购、软件开发、安装施工、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XXH-1标段 。
计划工期:3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1月20日。
合同估算价:8348万元 。
2.3其他:本项目车路云协同应用示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1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20个日历天,施工期14个月,试运行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24个月。投标人施工进度应满足以下时间节点:(1)一阶段任务(2027年1月31日前):施工图设计:合同签定后2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云端建设:明确建设方案与功能模块需求分析,云平台支撑系统及后端算力设备安装完成,车路云应用系统开发完成60%。路侧建设:完成武深高速嘉鱼北段至嘉通高速赤壁西枢纽64公里区间段,除可变电子情报板以外的全部路侧设施升级建设。车侧建设:完成7辆高频车智能化和网联化改造;(2)二阶段任务(2027年10月31日前):完成剩余可变电子情报板、高频车改造、车路云平台开发、外部平台对接、联调联试等工作,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进入试运行期;(3)三阶段任务(2027年12月1日前):完成试运行期间缺陷整改和系统调优,满足交通运输部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车路云项目绩效考核验收指标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A“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全部设计任务、施工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其中施工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联合体协议书应约定联合体成员的职责和分工;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格式与内容不得改变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4)与本项目的的初步设计单位(武汉综合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数字证书(CA)、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3种任选其一,下同)(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16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月日时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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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中交投资(湖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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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徐家堡1号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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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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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金鑫 |
项目负责人: |
石文祥、田旖旎、刘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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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27-69609202 |
电话: |
13147108915、1867172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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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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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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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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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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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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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电话:027-83460346
传真:027-83460346
邮政编码:430030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