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x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东讨速号村
2.3招标规模: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设备验收监理、调试监理、试运行监理、移交生产监理、档案资料移交监理等。对工程施工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变更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施工方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各类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移交验收等相关工作。
2.4项目计划投资:666809.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K1500002026052001011001 | 标段名称 |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
|---|---|---|---|
| 招标范围 | 工程-监理-铁路工程-线路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60.0 | 工期(日历天) | 54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独立承担铁路专用线或临近营业线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能证明上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以及机组投运证明材料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任意两笔发票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机组投运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3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总监)须具有至少1个独立承担铁路专用线或临近营业线项目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提供的合同能够证明时间,总监信息(总监变更的项目,可提供甲乙方盖章协商往来资料复印件或总监签署的开竣工报告),服务范围、甲乙方盖章。 注明:提供的业绩合同须能证明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中标通知书中明确”或“业绩合同中明确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业绩)。投运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 (2)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包含铁路工程),若为电子证书要符合建办厅函〔2025〕13号文;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自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29 18:00 至 2026-10-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2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能源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5044768103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
联 系 人:李冬冬、银贵乐、于鹏、柳英芃
联系电话:18911318536
行业监管: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
联 系 人:张越
联系电话:0471-6659119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