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邯郸至济南高速公路邯郸段项目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邯郸至济南高速公路邯郸段项目》(冀发改基础核字[2025]9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邯郸至济南高速公路邯郸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6]7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邯济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邯济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前期项目情况:本项目采取经营性公路投资人模式,投资人依法注册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业主单位。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年区、鸡泽县、曲周县、邱县。 2.1.3建设规模: 项目起自邯郸市绕城高速,起点桩号K0+000,在绕城高速枢纽互通西侧设置端口收费站,向东经永年区广府镇,鸡泽县双塔镇、小寨镇,曲周县曲周镇、第四疃镇,邱县新马头镇、香城固镇,在邱县杜庄村附近终于邯郸、邢台市界,与规划的邯郸至济南高速公路邢台段顺接,终点桩号K69+116.760,路线全长69.117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2.1.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计划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邯郸至济南高速公路邯郸段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涉铁部分、机电工程除外)。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注:以上信息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进行网上复核,并结合邯郸市公共资源网上开评标系统“信用河北预警”模块进行查询。如投标人被列入邯郸市公共资源评标系统“信用河北预警”信息模块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除外)。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30 09:00至2026-10-12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2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7.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7.3本公告 5.3 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招标人:邯郸市邯济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0-8010190;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苗佳佳,王思琪,张雪辉,电话:0310-705520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0-6268126、6268191
电子邮箱:hdjtjjc@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邯郸市邯济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界河店乡北界河店村前进大街与永祥路交叉口南行50米西侧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 邮编: |
056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苗佳佳、王思琪、张雪辉 |
| 电话: |
0310-8010190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0-7055209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14.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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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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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5)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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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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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5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3亿元。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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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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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21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40亿元(含40亿元)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满足本项规定的业绩视为联合体满足。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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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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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过去1年(2025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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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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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
高级工程师;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 |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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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 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规则
参与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下进行,由监督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于产生随机抽取结果后的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在规定时间之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随机抽取结果。对于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程序
(一)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代码球。
(二)本次招标共设置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编号及代码球,1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2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3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3。
(三)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将编号1、2、3代码球全部放入随机抽取器具中,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产生本次招标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四)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需要的系数(如有)。
1、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一,则不需要抽取系数。
2、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二,则需要抽取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K1。K1取值范围为0.10、0.15、0.20、0.25、0.30。将编号为1~5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K1值为0.10;2号球代表K1值为0.15;3号球代表K1值为0.20;4号球代表K1值为0.25;5号球代表K1值为0.30。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K1,并当场公布。
3、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三,则不需要抽取系数。
(五)如果遇到抽取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抽取器具,并请招标人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抽取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抽取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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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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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本章第3.2.4项规定的优先次序进行推荐。对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评审,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本章第2.2.3项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较低的投标人优先; (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高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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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8)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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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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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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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50分 主要人员:25分 其他因素: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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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1、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0分。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方法中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平均值均保留2位小数)。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P=评标价平均值×(1-K1)+最高投标限价×K1。 K1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取值范围为0.10、0.15、0.20、0.25、0.30,(平均值均保留2位小数)。 方法三:评标价平均值与投标人报价的中位数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中位数:把所有评标价按高低排序后找出正中间的一个作为中位数。如果评标价有偶数个,取最中间的两个数值的平均值作为中位数(平均值均保留2位小数)。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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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5 名通过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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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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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本款修改为: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3款规定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评标价得分。 3.5.2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包含可能低于成本或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的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85%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85%;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85%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85%; (3)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0%的,即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80%;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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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复核结果一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除外)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详细信息网页截图的内容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 (3)所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复核的结果一致; 所附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复核的结果一致; (4)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2)、(3)、(4)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以上(1)、(2)、(3)、(4)项信息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进行网上复核,并结合邯郸市公共资源网上开评标系统“信用河北预警”模块进行查询。如投标人被列入邯郸市公共资源评标系统“信用河北预警”信息模块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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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
异常投标情形核查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经核查确认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应否决其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 (1)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 (2)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雷同; (3)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MAC地址雷同; (4)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硬盘序列号雷同; (5)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雷同; (6)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雷同; (7)投标文件解密IP地址雷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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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
评标结果 |
本款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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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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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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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5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6分 |
内容具体、齐全,规划合理,得 4.8-6.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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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较具体、齐全,规划较合理,得3.6-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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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基本具体、齐全,规划基本合理,得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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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8分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方案具体齐全、可操作性强、合理,得6.4-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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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方案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4.8-6.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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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方案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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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6分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4.8-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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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3.6-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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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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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8分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6.4-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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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4.8-6.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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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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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6分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4.8-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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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3.6-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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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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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 保证措施 |
6分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4.8-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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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3.6-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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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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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内容齐全,合理,操作性强,得 4.0-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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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内容较具体、较齐全,操作性较强,得 3.0-4.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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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内容基本具体、基本齐全,操作性一般,得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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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 预案 |
5分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内容齐全,合理,操作性强,得4.0-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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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内容较具体、较齐全,操作性较强,得 3.0-4.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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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内容基本具体、基本齐全,操作性一般,得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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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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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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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3) |
其他 因素 |
25分 |
企业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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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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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施工组织设计中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