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路运输诚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浙交〔2008〕263号)要求,2009年浙江省水路运输诚信企业通过各级港航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有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审核小组的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根据水路运输诚信企业条件,认为以下28家企业符合浙江省水路运输诚信企业规定要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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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09年11月10日-2008年11月25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在11月25日前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方式:电话、传真、信函均可,(信函以寄出邮戳日子为准)。电话:0571-88909322;传真:0571-88909351;信函寄:杭州市湖墅北路86号浙江省港航管理局收,邮编:310011。反映情况应用真实姓名、单位,以便核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0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