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2012-05-11
所属地区:甘肃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1.招标条件
平(凉)天(水)高速公路庄浪(韩店)至张家川至天水(社棠)连接线二级公路景观绿化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远大路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甘肃省远大路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庄浪县韩店镇,与拟建的平(凉)天(水)高速公路韩店互通式立交及省道304线华庄路K128+402处相接,经张家川县张棉乡、刘堡乡、张家川县城、胡川乡清水县黄门乡、红堡镇,终点位于天水市麦积区社棠镇,与国道310线K332+416处相接,主线全长97.21公里;清水支线起点位于清水县红堡镇,终点与清水县城轩辕大道相接,长6.06公里。项目路线全长103.27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米(局郑路段10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甘肃省平(凉)天(水)高速公路韩店至张家川至社棠二级公路连接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全线划分为1个合同段。
计划工期:2012年6月10日至2012年9月30日,共113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具备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要求近五年成功地完成过累计50公里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绿化工程的施工和管护;或近五年成功地完成过类似地域城市绿化总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甘肃省远大路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工程管理部(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中路406号白塔山公园东200米巷内)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后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1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2年5月29日8:40至10:00。开标时间为2012年5月29日10:00,地点为甘肃省远大路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严禁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若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出借资质,一经发现将出借资质单位信用评价直接确定为D级;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不递交投标文件,将其信用评价中投标行为直接确定为零分。
5.5本次招标实行投标人缴纳信用保证金制度,投标人信用保证金必须在2012年5月25日前采取银行电汇的方式,将信用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收到时间为准),否则不接收投标文件。该标段的信用保证金: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远大路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中路406号(白塔山公园东200米巷内)
邮编:730030
联系人:朱先生、梁女士
电话:0931-8308160/8314653(财务)
传真:0931-8308161
邮件:ydjtgcb@163.com
户名:庄浪至张家川至天水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7461110182600029621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