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海安县交通运输局
报名截止:2012-08-08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公告正文:
规划353省道海安段建设工程初步、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规划353省道海安段已列入江苏省“十二五”规划国省道干线网调整项目,项目业主为海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县自筹,招标人为海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初步、施工图设计编研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起于李堡镇区北侧规划226省道改线段,沿北凌河北侧向西,部分线位穿过东台境内,经省海安农场南侧,跨越沿海高速公路后继续往西,利用现状贲北路从大公镇区与北凌河之间穿过,与老204国道相交,继续向西跨越新长铁路和通榆河,经老古贲镇区南侧,跨越串场河,之后利用313县道线位向西,与213县道交叉,路线向西经南莫镇区北侧,在高杨村十九组南侧终止于海安-姜堰市界,顺接规划353省道姜堰段。路线全长45.119公里。本次项目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
招标范围:全线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初步设计的细化工作,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等工作,沈海高速互通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210日历天(初步设计9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20日历天)。2012年11月15日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2013年3月30日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编建议书、编可研)甲级资质,且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近五年承担过3个及以上、总里程不少于100公里的一级公路勘察设计工作,项目组人员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工程量固化清单、施工图纸、刻盘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全部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和(或)行业快讯资格后审专栏发布,刻盘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刻入招投标专用光盘。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现金支付,缴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前往。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本工程接受现场报名,地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三楼)(附报名申请书),现场报名时间:开标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08日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6)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0)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 审 因 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15 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0 分
c.投标人的信誉 5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20 分
e.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
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 分
g.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分
h.勘察、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及进度保证措施 10 分
i.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10 分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2.9 第二信封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10分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3 名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
评分值 各评审细分项 分值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15分 类似项目业绩 0-15分 近5年内完成过5条单条里程20公里 及以上的一级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得9分;每多一个同等规模的勘察设计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能力 10分 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0-6分 近五年内担任过一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初步、施工图设计编制项目负责人的,每担任一个工程项目负责人得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分项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0-4分 近五年内担任过一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初步、施工图设计编制项目负责人的,每担任一个工程项目负责人得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c 投标人信誉 5分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0-2分 通过ISO9001认证的得2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信用等级评为A级及以上 3分 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根据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等级打分
信用等级评为暂定A级 2分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20分
e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分
g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h 勘察、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及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质量保证措施 5分
进度保证措施 5分
i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10分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
评分值 各评审细分项 分值
j 投标价 10分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上限值为1108万元,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价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招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E2。
其中,F=10;E1=0.5;E2=0.25。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注:1、上述2.5条款中序号a、b、c涉及的材料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该项不得分。
2、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已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第二信封资格审查;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审查文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时间和地点对通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海安县城江海西路1号
邮编:226600
电话:0513-88906546、88906549
传真:0513-88906551
联系人:曹劲松、杨本丽
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县城宁海南路195号
邮编:226600
电话:0513-88926622
传真:0513-88931601
联系人:史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