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沙尔利格至呼和芒哈三级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乌审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以乌发改发[2011] 29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乌审旗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沙尔利格至呼和芒哈三级公路,起点位于沙尔利格,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呼和芒哈,终点桩号K33+359.222(含短链20.012米),路线基本走向呈南北方向,路线全长33.339公里。全线采用双车道三级公路设计标准,计算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一期工程已实施19.867公里(K0+000~K19+867),二期工程实施13.472公里(K19+867~K33+359.222,其中短链20.012米)。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2年 9 月 10 日,预计交工日期:2013年 8 月 10 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乌审旗沙尔利格至呼和芒哈三级公路二期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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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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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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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名称及起讫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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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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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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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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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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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尔利格至呼和芒哈
K19+867- K33+359.222
(含短链20.0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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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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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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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施工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最近5 年内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3.1.2监理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①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②最近5年内成功完成1个类似项目的监理任务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上述关联企业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报名时,招标人只接受最先对相应标段进行投标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其后登记的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 月13 日至2012年 8 月17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a. 施工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b. 监理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乌审旗行政后勤服务中心七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05室(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嘎鲁图镇)。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5.3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2年9月3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乌审旗行政后勤服务中心七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05室(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嘎鲁图镇)。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向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申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若投标人无法提供,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施工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 5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2年 8 月30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交通(http://www.nmjt.gov.cn)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乌审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乌审旗嘎鲁图镇政府新区6号楼221办公室
电 话:0477-7582036
邮 编:01730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乌审旗嘎鲁图镇
邮政编码:017300
电 话:0477-7215902
传 真:0477-7215902
联系人:张文明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27294
联系人:王翔宇
网 站:www.nm-highway.com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