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京港澳高速公路信阳停车区改服务区房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信阳停车区改服务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的批复》(豫发改交通[2007]106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河南省交通厅以《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信阳停车区改服务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豫交文〔2012〕5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5%,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河南高速公路驻信段改扩建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 信阳 市境内,中心桩号为K958+000。服务区用地为152.25亩;房建工程新增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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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资质要求 |
标段号 |
规模 |
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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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 工程 |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
XYFW-FJ1 |
用地面积 |
信阳服务区东区原建(构)筑物的拆除、改造;服务区土建及室内水电安装工程;附属设施(职工宿舍、综合机房等)室内外一般装饰工程;钢结构及室外管网埋设工程;加油站及场区标志标线;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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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FW-FJ2 |
用地面积 |
信阳服务区西区原建(构)筑物的拆除、改造;服务区土建及室内水电安装工程;附属设施(综合机房、维修车库等)室内外一般装饰工程;钢结构及室外管网埋设工程;加油站及场区标志标线;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相关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近五年内完成过2个相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同时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近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成功完成过2项单位工程造价均在3000万元以上的房建工程施工及2项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的钢结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专业类别投标。一般投标人只允许获得一个中标机会。被交通运输部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均确定为AA级信用等级或最近三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增加一个中标机会,不重复增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
3.5 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文件中“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规定,在本次招标项目中特级资质企业仅可按评标办法规定被摇号作为XYFW-FJ1标段入围投标人,在XYFW-FJ2标段摇号过程中,摇出的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如为特级资质企业投标人,摇号结果无效,将此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重新摇号直至该标段摇出非特级资质企业投标人对应的号码球。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适用于电子招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 2000元。购买费用一律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具有两个中标机会的投标人仅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和图纸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2年 9月 6日 9 时,集中地点: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龙江大道新华书店;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年 9月 6日 15 时,地点: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龙江大道新华书店三楼会议室。
5.2(适用于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适用于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6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中的任意一人必须持有效证件、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标价随机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日报》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高速公路驻信段改扩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龙江大道新华书店三楼
邮 编:464000
联系人:
电 话:0376-6551632
传 真:0376-6551632
电子邮箱:50662436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南京路支行
帐 号:1002 7891 5570 0103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