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喀纳斯村公路建设项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布尔津县交通局,招标人为布尔津县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喀纳斯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一个合同段)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具体项目施工一个合同段:
注:项目计划工期及详细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且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和阿勒泰地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 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投标预备会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一个合同段应提交叁万元人民币(¥30000元)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
5.5 开户银行:农行阿勒泰市支行 银行账号:150801040001587
单位名称:阿勒泰地区正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及阿勒泰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交通局
地 址:布尔津县城喀纳斯路
联系人:张 锋 王作虎
电 话:0906-2311479 15352610165 13579196116
传 真:0906-2311384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正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解放路70号
联系人:祝青萍(18999454578)
电 话:0906—6265000、0906-6265016
传 真:0906—6265016
邮 编:836500
传 真:0906—626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