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 2013-05-27
所属地区: 四川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交通运输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国家批准修建,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省厅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招标人,现依据川交建便【2012】242号文对本项目LJ1~LJ2标段土建工程施工重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起于南江县关坝乡拟建米仓山特长隧道内(川陕两省交界处),接陕西省拟建定汉高速公路汉中至川陕界段,途经南江县,止于巴中市巴州区东兴场刘家坝,接成都至南部至巴中高速公路,并与广元至巴中高速公路形成枢纽互通,路线全长约114.889km。本次招标为本项目控制性工程米仓山隧道。米仓山隧道全长(左右线平均)13813米,横跨川陕两省,穿越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大小兰沟省级自然保护区,四川境长10894米,陕西境长2919米,采用四斜井两竖井四区段分段纵向式通风。按川陕两省交通运输厅接线方案及有关建设协议,米仓山隧道陕西境段纳入本项目建设和本次招标。
2.2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隧道建筑限界(双线分离式隧道):净宽2×10.25m、净高5.00m。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米仓山隧道土建工程施工(不含沥青路面工程、绿化工程、交安工程、房建工程和机电系统工程),划分为LJ1、LJ2二个标段,各标段起讫桩号、工程规模(具体工程数量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预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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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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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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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长度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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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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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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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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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9+734-K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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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4
(左右线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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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主洞右线长6.066km,左线长6.101km,斜井3.72km/2座。地质情况:沉积岩为主,存在瓦斯、岩溶和岩爆等不良地质。 | 斜井可不辅助主洞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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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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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5+800-K5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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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8
(左右线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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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主洞右线长7.726km,左线长7.732km,斜井3.16km/2座,竖井870m/2座,路基、桥梁共109米(其中含1-40米T梁桥一座)。地质情况:岩浆岩,完整性较好,主要不良地质为岩爆与破碎带。 |
斜井须辅助
主洞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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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预计工期54个月(其中洞身开挖5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具有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注:当投标人工地试验室资质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时应出具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合作关系(仅限投标人工地试验室)时应出具与试验检测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4)近八年(2005年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要求:
在单洞长度不小于5000米(双洞不累加)的国内高速公路特长隧道中独立完成隧道主洞掘进长度不小于2500米(不含斜、竖井长度,双洞不累加)的隧道施工一座及以上。具有母子关系公司,业绩不能互用,如涉及企业分、合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证明。
(5)相应的财力:
①2012年度货币资金≥3000万元,或银行授信额度余额≥4000万元(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至开标截止日期间,由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
②且2012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6)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
(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核查的结果为准),并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信用等级被评定为C级及以上(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核查的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1~2个标段投标(拟投2个标段的所报人员可相同),但最终只可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关联企业将按下述原则处理: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
(2)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保留其子公司的投标资格;
(3)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
3.5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544号文),在公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范围中,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以下的企业资质,必须满足“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规定(含投标截止期前新增的注册资本金),单项合同额指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价。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5月21日~2013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①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B507-1室②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1607室③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公路设计院1号楼419室任意一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登记任何投标人信息。
5.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3000元(不分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格式、清标表格式电子版和补遗书(如果有)及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自行在招标人网站http://www.b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上午10:00时前(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锦弘交通商务洒店三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000万元;
(2)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50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投标人如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应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公示资料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资料表5-1)
(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见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资料表5-2)
(3)近八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资料表5-5)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不需提供相关附件)单独密封,统一装入投标文件总封套内,与第一信封一起开封,投标人应确保公示资料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于开标当日或次日(工作日)开始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
9.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
9.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B507-1室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262873
传真:028-85262873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人: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