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招标代理: |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 业主单位: | 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
| 报名截止: | 2013-07-10 |
| 所属地区: | 天津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 |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统一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工程已由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天津市高速公路统一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工程立项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3]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天津市高速公路统一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工程的建设是建立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需求的基础上,依托已经打通的高速公路管理处与高速集团信息中心、海滨高速分中心之间的物理通道,并对现有物理节点设备及端口进行改造、扩容,建设天津市高速公路统一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实现联网收费数据的传输、清分及结算等工作。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为1个合同段,包括设计文件以及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
本次工程范围包括:
①收费系统
包括中心网络构成(核心网络)、服务器及存储子网、网络管理及安全子网、对外接口子网、收费业务管理子网、IC卡管理子网、数据备份中心、软件系统、配套工程。
②通信系统
市级骨干通信网、区域干线通信网、路段接入网。
③现状利用
利用既有联网收费系统中服务器、工作站等业务设备;
依托既有联网收费系统网络拓扑和整体架构;
利用既有计算机网络设备,在高速集团信息中心以及滨海公司管理中心交换设备新增网络端口;
依托通信网络传输设备以及物理通道,避免对既有通信网络进行改造。
本次工程建设天津市高速公路统一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并实现与天津高速集团以及海滨高速北段的收费业务数据的联网清分、结算,并为津滨高速、京津塘高速及其他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预留接口。
2.3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签定合同后30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行业(交通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省级及以上级别高速公路信息管理中心相关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
联系人:李友良
电话:022-6081898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B1座
联系人:张齐
传真:022-60818982
电话:23210356
传真:27122218
2013年7月4日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统一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工程已由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天津市高速公路统一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工程立项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3]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天津市高速公路统一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工程的建设是建立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需求的基础上,依托已经打通的高速公路管理处与高速集团信息中心、海滨高速分中心之间的物理通道,并对现有物理节点设备及端口进行改造、扩容,建设天津市高速公路统一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实现联网收费数据的传输、清分及结算等工作。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为1个合同段,包括设计文件以及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
本次工程范围包括:
①收费系统
包括中心网络构成(核心网络)、服务器及存储子网、网络管理及安全子网、对外接口子网、收费业务管理子网、IC卡管理子网、数据备份中心、软件系统、配套工程。
②通信系统
市级骨干通信网、区域干线通信网、路段接入网。
③现状利用
利用既有联网收费系统中服务器、工作站等业务设备;
依托既有联网收费系统网络拓扑和整体架构;
利用既有计算机网络设备,在高速集团信息中心以及滨海公司管理中心交换设备新增网络端口;
依托通信网络传输设备以及物理通道,避免对既有通信网络进行改造。
本次工程建设天津市高速公路统一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并实现与天津高速集团以及海滨高速北段的收费业务数据的联网清分、结算,并为津滨高速、京津塘高速及其他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预留接口。
2.3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签定合同后30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行业(交通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省级及以上级别高速公路信息管理中心相关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
联系人:李友良
电话:022-6081898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B1座
联系人:张齐
传真:022-60818982
电话:23210356
传真:27122218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