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招标代理: | 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
|---|---|
| 业主单位: | 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报名截止: | 2013-10-31 |
| 所属地区: | 浙江 |
| 所属行业: | 水利桥梁建筑 |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宁波至嵊州公路绍兴段初步设计由交公路发[2002]312号批复,并已建成通车。在甬金高速公路嵊州段建设过程中应政府要求,省交通厅批准缓建,现省交通运输厅同意恢复建设甬金高速公路嵊州互通。项目业主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100%自筹。本项目房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房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G1512(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嵊州互通位于甬金主线K80+524.477的位置,距离甘霖互通8.19km,距离黄泽互通9.98km,距离甬金嵊州枢纽3.07km。互通形式采用A形单喇叭,A匝道上跨主线。嵊州收费站车道数为3入4出,收费站和收费广场总建筑面积为1333.6m2。
2.2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
2.3第FJ01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收费站站房、泵房、变电所、收费棚及室外工程等的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和保修期保修等,总建筑面积约1333.6m2。
2.4施工计划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房建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企业信用报告(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基综〔2009〕319号文),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需正反双面复印)及上述证件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3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好承包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21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缴纳开标日当月的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兴旺街88号
邮编:312400
电话:0575-83016927
传真:0575-83017325
联系人:余军秋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邮编:310014
电话:0571-87826095
传真:0571-87831861
联系人:郑苗东
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