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审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J2014-03
HTJ2014-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准格尔至鄂尔多斯铁路,已由铁道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0〕457号)、《关于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885号)、《关于新建准格尔至鄂尔多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0〕829号)、《关于新建准格尔至鄂尔多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各50%,招标人为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材料设备价差、“三电”及管线迁改、 2010 457 2012 885 2010 829 2012 1190 50% Ⅱ 类变更设计等第三方审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审价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与鄂尔多斯市境内。
2.2 工程概况:
2.2.1 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境内。线路自呼和浩特枢纽引出,经呼和浩特市市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跨黄河后,经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设大路西站后向西至本线终点DK104+000,线路正线全长89.561公里;同步建设前朱堡至呼和浩特东联络线,线路长度38.386公里;前朱堡至呼和浩特南站联络线,线路长度11.55公里。
DK104+000 89.561 ; , 38.386 11.55
2.2.2 新建准格尔至鄂尔多斯铁路线路自准格尔地区大路西站(不含)引出,经达拉特旗、东胜区,至东胜东站,之后修建东胜东站至格德尔盖站(不含)联络线,利用东乌与包西铁路联络线引入鄂尔多斯站;线路正线全长84.835公里,联络线全长20.35公里。
84.835 20.35
2.2.3 主要技术标准:国铁Ⅰ级,双线电气化;旅客列车设计最高速度为
160km / 2000 1600 6 13 5000 10000 1700
2.3 招标范围:
对 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准格尔至鄂尔多斯 铁路工程 的材料设备价差、 “三电”及管线迁改、Ⅱ类变更设计及清理概算需要开展的其他内容的 审价工作,中标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同步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
2.3.1 “三电”及管线迁改第三方审价主要审核迁改方案合理性;与产权单位签订协议和迁改费用支付的真实有效性;工程概(预)算工程量符合图纸工程量、定额及费率应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力、通信、石油天然气等行业有关规定;设计变更手续的齐全性;增减内容签证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满足铁路总公司审批及清理概算要求。
2.3.2 材料设备价差主要审核甲供、自购料价差及当地料价差等差价计算原则是否合理、计算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数量是否准确、计算价值是否正确,满足铁路总公司审批价差及清理概算要求。
2.3.3 Ⅱ类变更设计主要审核设计变更手续的完善性和合法性、相关资料的齐全性和真实性、工程量和投资的准确性;满足清理概算要求。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划分为一个标段两个单元。其中: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为第一单元,新建准格尔至鄂尔多斯铁路为第二单元。标段号:HZESJ-1。
HZESJ-1
本标段审价总额暂估为5亿元。其中:材料设备差价1.5亿元、“三电”及管线迁改2亿元, 5 1.5 2 Ⅱ类变更设计费用1.5亿。 1.5 当实际审价总额发生变化时,其审价服务费按中标费率进行相应增减,中标费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审价工作拟于2014年4月开始实施,至2017年3月完成全部审价工作(最终以中国铁路总公司通知的清理概算要求时间为准),具体审价时间在签订合同时协商,但要满足招标人的分阶段完成时间要求。
2014 4 2017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3 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500万元。
200 500
3.1.4 近三年内有2个及以上单项审价总额超过1亿元或审价合同标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2 1 100
3.1.5 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停标状态。
3.1.6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万通花园A座对面(运管局南侧)50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014 3 3 2014 3 7 9 00 11 30 14 30 17 00 A 505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付款,售后不退。
1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3月26日8时30分至2014年3月26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26日10时00分,地点: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新城区法院对面)。 2014 3 26 8 30 2014 3 26 10 00 2014 3 26 10 00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万通花园A座对面(运管局南侧)
A
邮 编:017100
017100
联 系 人:苏欢乐
电 话:0477-2273032
0477-2273032
传 真:0477-2273032
0477-2273032
电子邮件:hzdcbz@163.com
hzdcbz@163.com
收款单位: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车站东街支行
帐 号:15001708908052512421
1500170890805251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