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项目为诸永高速公路金华段广告牌工程,广告牌的施工将在诸永高速公路按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广告牌数量为8座。
三、本次招标在洽购招标文件时须进行专业资质预审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续存,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3项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许可证书,信誉良好具备独立履约能力的公司制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
四、各意向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身份证明及以下审查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份,公司加盖公章)到诸永高速公路歌山收费所三楼或杭宁高速公路南庄兜收费所三楼,洽购招标文件:
(1)意向投标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
(2)意向投标人出具的由公司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代表身份证。
五、意向投标人在上述时间洽购招标文件,应进行报名登记,除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文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电子版图纸),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招标人(暂)定于2014年3月中旬在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歌山收费站旁)三楼会议室举行开评标。若有变化,招标人另行电话通知。
招标人: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诸永高速公路歌山收费所三楼(或杭宁高速公路南庄兜收费所三楼)
联系人(歌山):林聪
电 话:0579-86019091
联系人(南庄兜):楼晓盼
电 话:0571-87635592
联系人(北京总部):詹女士
电 话:010-56035769
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