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西沿海高速公路南间至北海路面改建工程 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 2013 〕 1672 号文批准修建, 项目发包人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 2013 〕 1672 号 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 ,现对该项目的路面沥青加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广西沿海高速公路南间至北海路面改建工程施工№ 3 、 4 标段起点接广西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一期工程终点处( K2039+256 ),终于沿海高速公路钦州港磨刀水互通之后四车道起点处( K2093+997 ),其中扣除已建成通车的茅尾海出口工程 K2082+300 ~ K2085+400 ,主线全长 51.641km ,公路等级标准为 v=120km/h 的双向 6 车道高速公路。
2.2 本次招标的广西沿海高速公路南间至北海路面改建工程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的№ 3 、 4 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招标工程内容为:对本工程施工№ 3 、 4 标段的原有路面加铺沥青面层改造、桥梁补强加固、涵洞加固、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景观绿化、灌浆处治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等工程的施工。工程工期: 10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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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路线长度 (公里) |
旧路面处治 ( 千平方米) |
沥青面层 ( 千平方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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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K2039+256-K2065+300 |
26.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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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K2065+300- K2093+997 |
28.697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 1 )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同时 具有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以及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
( 3 )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投标人 2010 年至 2012 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
(5)自2009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
A. 成功完成过 1 个单个合同里程在 2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B. 成功完成过 1 个单个合同里程在 10Km 及以上的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项目。
(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在 2009 年 1 月 1 日 之后完工并交工,经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C. 成功完成过 1 个单个合同金额在 200 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维修养护工程的施工项目。
( 高速公路维修养护工程指高速公路的各个专项维修、养护工程、改造升级等,高速公路维修养护工程业绩成功完成指工程在 2009 年 1 月 1 日 之后完工并交工,并经交工或竣工验收通过。 )
( 6 )投标人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 2011 〕 114 号执行),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 7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标。
3.4 其他
(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 至 3 月 18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00 时至 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66 号公路大厦 10 楼 1002 室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 3 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 2013 年 10 月(含 10 月)后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仅能购买 1 个标段的招标文件,且相应编制递交所报标段的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 标段,图纸每套售价 3000 元 / 标段,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 U 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4 月 8 日 北京时间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 8 时 00 分 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66 号公路大厦 3 楼会议室(开标现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和《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http://ztb.gxi.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66 号 10 楼 1002 室
邮 编: 530021
联 系 人:吕先生、黄先生
电 话: 0771-2115807
传 真: 0771-211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