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阿勒泰地区2014年第二批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富蕴县、哈巴河县、青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富蕴县、哈巴河县、青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阿勒泰地区2014年第二批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阿勒泰地区境内,第七合同段(富蕴县萨尔铁列克大桥)计划工期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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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 |
单位 |
富蕴县萨尔铁列克大桥 |
哈巴河县哈拉塔斯大桥和阔克苏吊桥 |
青河县呼尔森中桥和江布塔斯三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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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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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合同段 |
第八合同段 |
第九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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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长度 |
Km |
0.462km |
/ |
0.5648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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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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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 |
改建 |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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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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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四级 |
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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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大桥) |
m/座 |
108.56m/1座 |
129.6m/1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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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中桥) |
m/座 |
/ |
70.4m/1座 |
53.54m/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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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小桥) |
m/座 |
/ |
/ |
21.21m/3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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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洞 |
m/道 |
12.43m/1道 |
/ |
4m/2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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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监理人员数 |
人 |
3 |
3 |
3 |
注:各项目详细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以上第七合同段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其余各合同段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含有桥梁的工程项目要求有相应的资质和类似桥梁施工经验)。各合同段的监理投标单位需具备疆内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在有效期内具有 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各合同段施工投标单位与工程所在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对工程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时间自行确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七合同段施工投标单位应提交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投标担保(现金)、第八合同段施工投标单位应提交伍万元人民币(¥50000)投标担保(现金)、第九合同段施工投标单位应提交捌万元人民币(¥80000)投标担保(现金),各合同段监理投标单位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20000)投标担保(现金),施工及监理单位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
5.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市解放路支行 银行账号:107611026878,银行行号:104902001022,单位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交通运输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及新疆经济报、阿勒泰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 址:各工程所在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富蕴县交通运输局 姚 晖 0906-8728775
哈巴河县交通运输局 丁亚强 0906-6623884
青河县交通运输局 吴河端 0906-8821384
邮 编:8365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兵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事地址:阿勒泰市团结1路111栋(润德大酒店)
联 系 人:吕程 贾尼迪
联系电话:18099698800 13669967764
传 真:0906-390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