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银高速公路铜冶互通改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工[2013]425号文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了批复。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1]447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高管局筹措。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青银高速公路与石铜公路相交处。
2.2 建设规模:青银公路为国家规划加快建设的连接东西部地区的高速公路,于2005年建成通车。铜冶互通式立交位于铜冶镇东,青银高速公路与石铜公路相交处,交叉桩号为K628+290,青银高速上跨石铜公路。青银高速现状为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 120Km/h ,互通内路基宽 28.00m ,被交路石铜公路现状为城市道路,路基宽度29.5-43m ,设计车速 80km/h 。
2.3 建设标准及主要技术指标:本互通主线全长 1170m ;对向双车道匝道 914m ,单车道匝道全长 3137m 。设计车速主线为 120Km/h ,匝道为 40Km/h 。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本互通区共设桥梁6座,收费站1座。互通区新增占地234.25亩,将原有菱形互通改建为双喇叭互通。
2.4 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 2014 年6月1日 ,
计划施工工期17个月,监理服务期为41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一级监理机构。本项目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5年内( 2009 年4月 1 日 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的监理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4月15日至 2014年4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五楼(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4年4月25日上午9:00,集中地点:青银高速公路铜冶收费站站区内。
投标预备会时间: 2014年4月25日上午11:00,地点:河北汇宾大酒店三楼大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5月13日 上午10:0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河北汇宾大酒店三楼大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 www.hbsjt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 )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 www.hbgs.com.cn)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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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人: 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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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
地 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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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053020 |
邮政编码:05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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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何 舰 |
联 系 人:吴海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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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311-89668723 |
电 话:0311-87793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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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311-89668723 |
传 真:0311-87758865 |
附件: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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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提供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企业名单; 3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名单;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