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经《 来宾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来宾至思练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来发改规划〔 2013 〕 1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和自治区补助及业主银行贷款等。项目招标方案已由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来发改规划〔 2013 〕 16 号文核准文,招标文件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于来宾市境内。路线起点于来宾市古瓦附近,与来宾至迁江二级公路相接,起点桩号 K0+000 ,途经来宾市兴宾区良塘乡、七洞乡、忻城县安东乡,终点位于来宾市忻城县思练镇(兴宾区与忻城县交界桩号为 K33+000 ),与国道 322 线相接,终点桩号 K50+928.055 ,全长 50.889 公里 ( 短链 39m ) 。建设里程 48.689 公里 (K10+050~K12+250 完全利用旧路 2.2 公里 ) 。
本项目采用技术标准: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60km/h (局部困难路段 40km/h ),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 - Ⅱ级,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03 )执行。全线路基宽 8.5 米,路面宽 7.5 米,路面结构类型: K0+000 ~ K7+400 沥青混凝土路面; K7+400 ~ K50+928.055 水泥混凝土路面,采用标准化施工,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条款。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18 个月。土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平面交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本招标路段划分为 3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各标段主要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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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号 |
起讫桩号 |
长度 ( 公里 ) |
路基土石方 ( 万立方米 ) |
水泥砼 路面 ( 平方米 ) |
沥青砼 路面 ( 平方米 ) |
小桥 ( 米 / 座 ) |
中桥 ( 米 / 座 ) |
涵洞(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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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K0+000 ~ K17+000 |
16.986 |
14.5080 |
56793 |
57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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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
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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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K17+000 ~ K33+000 |
15.994 |
22.4125 |
124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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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
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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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K33+000 ~ K50+928.055 |
17.909 |
28.5370 |
139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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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
134/3 |
822 |
注:№ 1 、№ 2 、№ 3 合同段涵洞工程的钢筋混凝土圆管由№ 2 合同段统一预制(含预制、装车,不含运输、卸车、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对各标段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在最近 5 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工验收时间在 2009 年 10 月 1 日以后):
1. 累计成功完成过 30 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或 15 公里以上的一级、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2. 累计成功完成过 30 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或 15 公里以上的一级、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
(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信用评价等级属 AA 级的企业,最多可对 3 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标;信用评价等级属 A 级的企业,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标;信用评价等级属 B 级和 C 级的企业,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 2011 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 [2011]113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 2013 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准。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 招标编号: GXGZGLJ. LW2014-005 ,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 0771-5678542 , 5559142 , 5539841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至 2015 年 3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 3 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以及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标段数量不作限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但标段投标数量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 U 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 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 2001 7301 0400 1660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沿现有来宾至思练公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 8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http://ztb.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http://www.gxzbtb.cn/gxzbw/ ) 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管理局
地 址:广西柳州市航银路 33 号
邮 编: 545005
联 系 人: 杨工( 13517823022 ) 韦工( 13517820276 )
电 话: 0772-3800309 传真: 0772-3800309
电子邮箱: lsjsb2014@163.com
招投标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 530028
联 系 人:王 工
电 话: 0771-5678542 、 0771-5539841
传 真: 0771-2610620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 67 号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 2-60 号
电 话: 0771—2115001 电 话: 0771 - 2501293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管理局
2015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