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京津高速公路高村主线收费站改扩建工程 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关于京津f高村主线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津交发[2015]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津同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内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贷款75%、自筹25%,招标人为京津同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京津高速公路高村主线收费站附近,即在高速公路主线北侧K99+060.662—K100+456.648,南侧K99+390—K100+650段增设出入口匝道,并与武清区学府道和汇滨道相交,同时设置2座匝道收费站。京津高速公路主线北侧设置2处匝道收费站,规模分别为2进和2出,并设置匝道站管理用房。全线长约2公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地上1层。项目总投资7263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500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1标段: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等。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工期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1项不小于1公里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及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在
3.6投标人须提交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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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京津同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建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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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乡政府大街36号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时代奥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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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300000 |
邮 编: |
300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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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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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2-23855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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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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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2-23855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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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光 |
联 系 人: |
陈红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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