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本项目设计路线位于辽宁东南部,行政区划隶属于东港市。线路呈北~南走向,连接鹤大高速公路与丹东港港区。路线自北向南展布,在跨越东高线(鹤大高速东港连接线)、铁甲干渠、G201、东港市规划市政路,穿越东边道铁路后,设置主线收费站及滨海路互通立交,随后跨越滨海公路、西南航道,终点接大东港港区疏港路。路线全长17.143km。
1.2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2015年6月15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共28.5个月,监理服务期52.5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3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全线共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含中心试验室)。
监理合同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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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路线长度(Km) |
监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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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AK0+943.150~K17+200.000 |
17.143 |
1个总监办(含中心试验室)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在近五年内,在一个监理合同中曾独立完成过4车道2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并具有改性沥青SMA面层的施工监理经验。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 4 月1 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将于下列时间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5年 4 月 7 日14时,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天都饭店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24-23296666)。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并请投标人务必于2015年 4 月 2 日9时前将答疑提纲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307室(传真024-83211966),同时将答疑提纲的word版本发送至lngjjzb_hj@163.com。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1条规定提交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4 月 22 日9时00分,请在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U盘)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天都饭店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24-23296666)。开标仪式将同时举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并请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室主任到场做好陈述和解答的准备。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李先生 姜女士
电 话:(024)83211960 83211965
传 真:(024)83211966
招标人: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日期:2015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