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至抚州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设审字〔2012〕2763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溪至抚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00%,并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境内,路线全长39.58公里,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机电工程(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在质量、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进度、费用、合同事项、文件资料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施工监理。本次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共1个合同段,采用一级监理机构,即设R4总监办。
2.3本项目机电工程计划于2015年5月开工,预计机电工程监理服务期27个月,其中施工阶段3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的资质、业绩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1.2近五年(指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下同)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40公里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监理合同内容必须包含通信、监控和收费三大系统监理服务);
3.1.3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内国家建设和交通主管部门、江西省建设和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纪录中无不良信誉纪录。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包申请并禁止转让。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7日至4月11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5月11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 10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的授权委托书)将投标文件面交招标人,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溪至抚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工业园区园纵四路金抚高速公路项目办(格美科技内)
邮 编:344000
联 系 人:陶先生 刘先生
电 话:0794-8339037
传 真:0794-8339037
网 址:http://jfgs.jxjtzx.com:9494/WebUI/Default.aspx(有关补遗、澄清等文件将在此网站发布)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溪至抚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